12年的时候特别喜欢他。
觉得他真的是世界上最好的男人了,长得好看,幽默风趣,情商巨高,唱歌那么那么好听。我说的就是那个主唱啦,现在我也觉得他是我见过的活的最通透的男人。
我喜欢他到什么地步呢,喜欢到抄写他的每一首歌词,喜欢到循环他的每一首歌曲,喜欢到和别人说话时,嘴里反反复复都是这个人,喜欢到承诺不管千万里,风里雨里去看你。

那是一种很幸福的感觉。
喜欢一个人本身就是十分幸福的。喜欢到有点灼热,有点盲目。有点奋不顾身,有点不看退路。
我以为我会一直一直这样喜欢他,直到约定的80岁,甚至在往下走,到90岁。

但是有一天,我突然发现很可怕的是,我并不像以前那么喜欢他了。
以前他发一条微博,就会反反复复看上许多遍的我,对他的微博开始漫不经心。
他的自拍也不在立刻设置成壁纸。
他的歌听到了还会觉得好听,但是再也不会反复听上许多遍。

不能再喜欢他,并不是他的损失,是我的。
因为一开始能喜欢上这么一个优秀的人,本身就是我的福气。
我从他身上获取了许多爱和勇气。
只是这份爱最后还是走失在了人海里。

当初我以为,这是很正常的,所有人都会这样。
从喜欢到不喜欢,总要经历这个过程。
但是今天登上以前的微博,发现以前喜欢他的,现在还是那么喜欢。
我心里想,真好呀。然后又觉得特别羡慕。

我仍旧觉得他是特别好的人。
唱歌好听,长得又好看,人通透却不世故,乃世间极品。
他仍旧那么好,只是我再也不喜欢了。

所以啊,能长长久久的喜欢一个人,是一种幸福。
有一天,突然少了一个喜欢的人,也未必是一种解脱。
大概是此生遗憾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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愿有岁月可回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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